一、企业发放年终奖时应注意:
1、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鼓励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利益,稳定员工队伍,建立其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2、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通过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序的年终评估,然后以此为标准发放年终奖,这种规范的考核方式比较容易做到公正公平、赏罚分明,能减少由年终奖分配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3、要与年初业绩和激励计划保持一致。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承诺和责任。
二、年终奖发放要把握好三个步骤。
1、回顾年度计划和业绩协议。对于计划和目标的确认是评价的前提。
2、评价公司业绩和员工业绩。避免造成工作业绩差的偷着乐,工作卖力业绩好的愤愤不平的现象。
3、核算并发放奖金,制定新的业绩和激励计划,做到步步有条不紊。
再次,年终考核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年初业绩计划要清楚。绩效明确,才可能兼顾公平。第二、年度业绩结果要明确。第三、奖罚要有章法,考虑多种奖励方式。
年终奖的三种发放形式
第一、garanteedbons(有保证的奖金):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第二、variablebons(浮动的奖金):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目标奖(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
第三、红包: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
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variablebons(浮动的奖金),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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