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
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
②《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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