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有下列情形,应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原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应向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第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第四,被告被监禁。
我要起诉离婚,要怎么走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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