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
2、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保证人关系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二)保证人额人数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三)保证性质不同
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四)连带关系不一样
连带共同保证表明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不表明债务人和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具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保证表明的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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