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借据,即借据。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据,无效或撕毁。这是一份证明文件。通常用于日常生活和商业管理。从法律角度看,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据中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明确约定还款期的,自还款期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果还款期没有明确约定,从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内有效。
借款人不肯手写借条可以将钱借出去吗
1、借款人不肯手写借条可以将钱借出去,这是因为借条并不强制要求必须由借款人来书写。但为了减少发生债务纠纷发生的概率,最好还是由借款人来书写借条。这是由于如果只有签字是借款人所写,其他内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借条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条中增加、更改一些内容,很难判断是否是后来增加或更改的。
2、不管是打印还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如果借款人在签字时写得不清楚或故意做手脚,事后借款人不承认签字为其所写,要通过鉴定来确认签字时,两三个字有时很难成功鉴定为借款人所签。
3、如果借条不是借款人在出借人面前书写并签字的,那不排除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的可能,借款人借机不承认借条,后果就很严重了。
但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按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在借条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或背面书写借条)。
由于打印的内容可以添附(如:在空白处继续打印其他内容),因此,不适宜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方式。如果由债权人书写欠条内容,而借条又保存在债权人手上,存在在空白处自己添附内容的可能性,因此,也不应当由债权人书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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