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可自行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民法典中的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民法典》中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行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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