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
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如下: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二、强制拆迁有哪几种
拆迁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另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三、房屋强制拆迁新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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