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有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包括菜刀的,不能携带。无规定,携带菜刀不从事犯罪行为,做犯罪预备的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为犯罪预备,或者为其他犯罪提供帮助的按共犯处理。
一、脱离共同犯罪关系怎么处罚
脱离者不对其他的犯罪行为负共犯责任。
对于脱离者脱离前的行为,从司法实践与有关国家的刑法规定来看,一般也是免予处罚的。
当然并不是说脱离者可以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结合具体案情,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
(1)预备行为构成犯罪的。
(2)共谋实行重大的犯罪活动,并进行了预备活动。
(3)为阻止他人实行犯罪做出了诚挚的努力,但并没有真正阻止他人实行犯罪者。
二、什么是帮助犯
1、什么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指帮助正犯实行犯罪的人。
2、帮助犯的构成要件
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行为和帮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
3、刑法帮助犯的认定
如果帮助行为与正犯的行为结果之间不具有物理的与心理的因果性,即使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帮助的故意,也不能认定为帮助犯。
对中立的帮助行为,可能认定为犯罪:明知他人正在或者马上要实行犯罪,为其顺利进行提供帮助的,成立帮助犯。
只要正犯的行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即使正犯没有故意,以帮助故意实施帮助行为者,成立帮助犯。
4、帮助行为包括
帮助行为包括物理性帮助(如提供凶器、排除障碍等)和心理性帮助(如改进作案方针、撑腰打气、呐喊助威、强化犯意等),帮助行为包括作为方式和不作为方式。
帮助行为包括预备的帮助犯与实行行为同时的帮助犯(伴随的帮助犯)以及承继的帮助犯。
事后帮助行为不成立共犯,即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行为,不成立帮助犯;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帮助犯。
5、刑法其他规定
刑法如果将特定帮助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则按独立罪名论处。
如果刑法将其他犯罪的帮助行为独立规定为犯罪,则帮助者与被帮助者虽然成立不同罪名,但仍然成立共同犯罪,但不能认定为对方罪名的共犯。
如果被帮助者的行为本身不成立犯罪,但刑法规定帮助行为成立犯罪,则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不成立共犯,仅帮助者成立犯罪,属于实行犯。
三、盗窃罪有哪些犯罪类型
(一)盗窃数额较大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
(二)多次盗窃;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
(三)入户盗窃;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四)携带凶器盗窃;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五)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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