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后要回欠款的方法是: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之后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要回欠款。
如何要回欠款
债权人索要欠款的方式很多,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直接与超市管理者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之后,大家应该搞清楚了吧,在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自身不具有还债能力的话,其实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为此时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但如果是债务人是属于恶意不还钱的话,情况就不同了,这个时候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还是有可能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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