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欠薪刑法多少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恶意欠薪罪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主体: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无法发放工资给劳动者,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4、犯罪客观方面: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且劳动者催收仍不归还或者逃匿,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恶意欠薪不还怎么办
1、打电话给当地的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用人单位。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执法。
2、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部门下达的裁决书,来向用人单位索赔。如单位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还有别的损失都可以申请补偿。但是过程比较麻烦。
4、还可以去到当地法院,提起劳务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如果你是给个人打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老板。
5、去有关机构进行维权时要注意,法律意义上的拖欠一般是超出约定工资支付时间30日的,并不是当天就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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