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凶器盗窃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如果仅仅是携带凶器盗窃的,没有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情况的,仍然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一、讨薪不成盗窃老板财物如何认定
1、讨薪不成盗窃老板财物可能会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如果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
二、入室抢劫怎么界定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三、刑法269条规定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了转化的抢劫罪。除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为抢劫罪外,当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这三个罪时,又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同样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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