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如果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是不要分割的。对于离婚诉讼时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其养老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一、养老保险金归夫妻双方共有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的,则此时这一方的养老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不可以算共同财产的,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能否分割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屋变价并优先受偿,其中,并不存在将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转让银行的环节。所以,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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