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设立的经营实体,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
(3)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设立分公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但是是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分支机构登记
1.第二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第二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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