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
2、意志关系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
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好处
1、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2、对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8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