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的要求,法律也为这一要求设计了其他的救济途径。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产转移的五种方式,其效力优先顺序是:扶养协议、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据这一顺序,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实现相互间的遗产转移。
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通过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同居伴侣。
如果非婚同居当事人间未采取上述途径处理遗产的,当事人一方在其同居伴侣死亡后,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遗产酌给请求权,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同居债务怎样处理
非婚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以推定存在合伙关系,采用合伙原理解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合同的对外效力体现。非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与第三人发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当事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准用合伙原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共同债务,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居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不能基于配偶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分割遗产时,很难获得死者继承人的认同。如果因此发生纠纷,请求法院居中判决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足够的证据。但是同居人已经死亡,很多遗产已经被继承人实际控制,收集证据存在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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