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整的结算资料一般包含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中标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情况及批准文件、建设单位的现场签证、竣工图、结算的总价及详细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光盘。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