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如果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应当遵照履行。
一、无效的离婚协议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
离婚协议无效的条件: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不是自愿离婚,离婚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的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才有效。
二、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怎样约定
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即生效。在签订离婚协议,没有办理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不发生效力。对于协议离婚的,由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协议,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合意,签订离婚协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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