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事人的债权人不可以宣布婚姻无效。法律规定,只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婚姻确实具备法定无效情形的,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而债权人不是法院,无权宣布婚姻无效。
一、重婚后面的婚姻有效吗?
重婚的的婚姻无效。
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但是该无效并不是自然就无效,而是需要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的,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经法院确定婚姻无效,该无效婚姻才会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如果未经法院宣告,则不产生无效的后果。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结婚证申请书有期限吗
申请结婚证无效的方法是婚姻当事人或者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应出具书面申请书,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结婚证无效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有一方发现自己婚姻是无效婚姻时,就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三、失踪多少天婚姻会宣布无效
人不论失踪多少天,只要不是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婚姻都不会宣布无效。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只有三种,重婚;或是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婚龄结婚。配偶失踪满两年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失踪,待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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