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原来房贷怎样处理
1、离婚了原来房贷一般由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偿还,如果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属于一方个人的房贷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怎么处理房贷
离婚后处理房贷的方法有,离婚后房屋法院判决给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财产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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