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哪些情况下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呢?购买指南为您总结了六种情况。案例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交易时,有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出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由于整个交易都是以违法、欺诈为基础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二是未标明特价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经济适用房、中央生产性住房、军队生产性住房、小产权房、农村住房等特殊住房的交易有特别规定。有的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者明知做不到,引发了很多纠纷。
情形三:审查不到位
在一定程度上,中介机构有义务对房屋的物权人进行审查,包括核实登记的房屋所有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房屋所有人的婚姻状况,并要求共有人承诺出售。但部分中介机构未履行房屋权属复核义务,导致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无法履行。
情形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采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如金额、付款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在审判实践中,一些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不履行提示相关事项的义务,导致双方协商不充分或未能将口头达成的共识纳入合同。在二手房合同签订前,一些中介公司为了吸引税收较低的买卖双方,以较低的总价在网上签订合同进行纳税申报,而含有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则用于实际履行,无需备案。这种经营模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为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了借口。尤其是房价大幅上涨后,出卖人可能以此为借口使合同无效。第六种情形:隐瞒房屋的缺点,引导购房者现场看房是房屋中介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无法与出卖人取得联系、承租人在房屋内不配合等特殊情况下,中介往往会导致买受人将其他类似房屋视为替代品,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发生纠纷,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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