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的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和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18至22周岁之间和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应征报名针对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下半年应征报名针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女兵应征报名的对象为:
1.上半年应征报名:
a.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在18至22周岁之间;
b.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上 半 年 女 兵 应 征 报 名 对 象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上半年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主要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确认和提交报名材料的16周岁至30周岁的女性公民。在报名过程中,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并经过村(居)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
值得注意的是,应征报名并不等同于正式入伍。经过报名审核通过后,还需要参加体检、政审等环节,通过后才能成为女兵。另外,上半年女兵入伍时间为3月至7月,身高要求在156厘米以上,体重在45公斤以上。
女兵应征报名的对象为上半年应征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和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18至22周岁之间,下半年应征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报名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并经过村(居)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应征报名并不等同于正式入伍,还需要参加体检、政审等环节,通过后才能成为女兵。上半年女兵入伍时间为3月至7月,身高要求在156厘米以上,体重在45公斤以上。
《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每年12月31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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