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时间:2023-04-28 15:53:53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重伤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死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造成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十万元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追逐竞驶在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

(3)在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4)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5)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6)明知是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7)超载货物50%以上或者营运中大型客车超载人员20%以上驾驶的;

(8)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新时间:2024-01-07 17:30:07
查看犯罪构成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构成 最新知识
针对浙江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浙江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