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资产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只有资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四要素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具有私分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使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是指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或者单位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将国有资产分给单位所有职工。如果不是分给所有职工,而是几个负责人暗中私分,则应以贪污罪追究私分者的刑事责任。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4、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6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