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事实借款关系,并且能够收集到法定有效的证据证明,即使没有借条也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追讨回借款。当事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
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实借款关系存在。
借钱不还侵害的是债权人的财产权利,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
一、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
实践中,当事人间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债权人起诉时,只有这份证据的,将很难得到证明。
并且,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证据:
1、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条,那么要直接拿出借条来证明。如果双方没有借条,只是口头约定借钱的,债权人起诉时,要提供形成借款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
并且,约定借钱时,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双方约定了担保人的,要提供担保协议、抵押物以及担保人信息。
具体而言,要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双方签订了担保协议的,要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借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
3、借款人人逾期不还、未全还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因此,债权人起诉还钱时,因为转账凭证难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最好是先准备好以上的证据材料。若是借款数额较大,并且很难提供证据的,比如没有借条,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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