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2、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含社发局)负责安排入学。3、符合在杭就读条件的非市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学区学校联系转学。4、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初一年级开学时就在市区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市区当年报考条件的外省籍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市区各类高中。
有房子就能落户口吗
有房子不一定能落户口。有房产证且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情况下能落户口。根据落户的手续规定,通过房产落户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子的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暂未办下来的话,申请人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落户的流程如下:
1、准迁证办理,需要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一条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1、杭州市区(简称“市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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