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以及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如适用。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证明:
1.户口簿(适用于已婚申请人)
2.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已婚申请人)
3.结婚证(适用于已婚申请人)
4.广东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适用于申请人居住地派出所发放)
5.如果配偶随迁,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适用于申请人配偶)和居民身份证(适用于申请人配偶)
6.如果其他直系亲属随迁,需要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适用于申请人其他直系亲属)
惠州龙门县居住落户所需材料
根据我国《居住落户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针对惠州龙门县居住落户所需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户籍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3. 婚姻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等。
4. 购房证明:申请人应提供购房证明,如房产证等。
5. 就业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6. 教育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教育证明,如学历证明等。
7. 纳税证明:申请人应提供纳税证明,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8. 荣誉证明:申请人应提供荣誉证明,如获得的奖项证书等。
9.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应准备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购房证明、就业证明、教育证明、纳税证明、荣誉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若材料齐全且符合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将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应准备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购房证明、就业证明、教育证明、纳税证明、荣誉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若材料齐全且符合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将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十三条本人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其中,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还需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
第五十四条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凭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凭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房屋有产权共有人,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迁入地房屋属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集体土地房屋的,仅限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主或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迁入的,不予办理。
第五十五条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夫妻投靠、第四十三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和第四十四条老年父母投靠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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