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多久
1.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数额较大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
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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