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一、转让商标需要公证吗?
法律对商标转让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当事人如果出于自身需要,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商标转让合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二、驰名商标转让法律后果有什么
驰名商标转让的法律后果:驰名商标转让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仍为驰名商标,但使用权人属于受让人。因合并、分离或合并,企业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若企业已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转让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必须一并办理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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