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45条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345条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刑法第345条:关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采伐林木的刑罚
刑法第345条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采伐林木的刑罚。这一条款是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法律措施。
该条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采伐林木的行为构成犯罪。对于这些犯罪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罚款等。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这一条款还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总之,刑法第345条是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法律措施,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刑法第345条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采伐林木的刑罚,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7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