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上三人;
3、非法拘留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4、非法拘禁、致残、死亡、精神障碍;
5、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人员非法拘禁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人。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侵犯非法拘禁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所谓人身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预计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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