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实践中,借钱给一方,到了还款期限未还的,债权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的,到了执行判决书时对方仍然没还的,权利人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拿回欠款。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所以,发现对方借钱不还,起诉后又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即可以积极申请强制执行。若是对方拒不履行,是在准备上诉的话,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的金额较多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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