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无偿转让其股权,但对于这种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该股权转让行为必须合法,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在进行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必须先经法定程序。
其次,对于无偿转让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我们知道对于股权转让行为获得的款项包括股权转让款、补偿款等是要作为个人所得纳税的,因此不少人借无偿转让之名行逃避税收之实。对此,法律规定,对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在征税时是可以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的。当然,继承或转给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这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例外的。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转让吗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合理限制股权转让基于公司自治与股东自治精神,《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维持和强化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合理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已经明文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点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也有所体现,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由此可见,有限公司是可以限制股权转让的。
但公司章程毕竟不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司章程该限制股权转让必须符合特殊条件,那就是公司章程不能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否则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无效。
例如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那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不得转让公司股权的,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条款,该规定无效,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权。
此外,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其股份(股权)流通性必然非常强,所以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这里所指的限制性规定,同样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规定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公司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而公司转让股权的,不是公司解散的情形,所以公司不需要清算资产,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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