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和签定有什么区别
合同签订和签定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签订是一个过程,而签定是一个静态结果,即双方已经设定了合同的权利义务;
2.合同的签定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
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合同签订的流程
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合同签订时间怎么规定
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达成一致,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是定义的时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