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适用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交警打人是什么行为
交警打人属于什么行为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果是警方合法执法时,行为人一旦抵抗则属于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严重时甚至可以构成袭警的罪名,是正常行为,如果是无故殴打,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若个人判断警方为非法执法时,亦应服从执法,因为法院很难界定警方的该次执法是否为非法执法或合法执法过程中存在有非法执法行为,此类证据被执法人及检察官均很难提供,因此多数情况下无法认定警方执法行动及行为构成非法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2、客观要件,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打人重伤如何判刑
打人重伤来讲,首先打人在主观上应该就是故意。而重伤来讲属于故意伤害中的一种情形。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地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要特征是:
第一点,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这种自残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由于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或者触犯了其他法律条文的,也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
第二点,犯罪的客体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
第三点,主观方面刚才已经说到了,就必须要是故意的、是明知的,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第四点,就是关于犯罪的一个主体的要求,凡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承担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犯罪的主观要件具体有哪两种?
犯罪的主观要件包括以下两种:
1、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2、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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