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质押风险如何化解?
1、严格主体责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强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针对部分实际控制人存在不提供或延期提供质押信息等情况,建议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为股权质押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情况,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违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2、构筑风险屏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隔离股权质押引发的相关风险,主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同时探索引入职业经理人,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高管责任保险等,使员工与上市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3、做好风险分类,全面推进动态监管
细化分类标准,明确监管重点。统筹考虑所有制属性、质押比例、质押率、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等因素,将存在股权质押的公司分成高风险、关注、正常三类。同时不断引入新的风险评价标准,如行业分析、资金投向等。
4、加强沟通协作,有效整合监管资源
做好数据采集。建议加强中登公司与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股权质押信息的共享和整合,统筹各部门监管需求,合理设计数据统计的具体项目,建立场内场外统一标准的全口径数据库,及时向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交易所提供预警信息,为各市场主体预研预判相关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二、股权质押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1、上市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剩余未质押股份不足,在其他融资能力受限的情况下,相关主体将无法依照合同约定按期赎回质押股权或无法在公司股价下跌触及预警线、平仓线时及时采取补充担保物、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进而引发强制平仓风险,造成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影响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违规风险。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融资利率、预警线、平仓线、补充质押股份的数量等均与上市公司股价密切相关,为增加融资额、避免发生强制平仓等不利情形,实际控制人可能操纵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利好信息进行违规市值管理,编造重大事项频繁停牌或长时间不复牌,甚至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违规风险。
3、上市公司股价短期大幅下跌风险。股权质押未实际减持股份,不会立即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到期未赎回或被强制平仓的极端情况下,由于质权人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边际,所以通常会在二级市场持续抛售相关股票。同时,质押股票将被强制平仓的负面信息可能会引起市场恐慌性抛售,从而造成公司股价在短期内大幅下跌。
4、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减弱风险。停牌是应对股价持续下跌最为直接的手段,为满足停牌规则的要求,实际控制人可能会仓促提出甚至虚构重大事项以实现频繁或长期停牌的目的,进而延缓补充质押或强制平仓风险的爆发。但这种临时性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中部分实际控制人质押比例较高的公司已经陷入了“跌不得”的困局,极易引发“复牌就跌,跌了再停”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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