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没过户,只对协议进行公证的,该协议有效,但是不对房屋产权的变更发生效力。如果夫妻间要发生房屋产权的变更,则夫妻双方应共同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二、房产证公证后有无法律效力
房产证公证后有法律效力。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权利人为准,若是双方约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只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话,未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双方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协议有效不等于就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房屋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公证的房屋产权约定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权利人仍然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权利人为准。
三、怎么处理借父母名买房的情形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具体处理情况要看购房的类型,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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