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官司可不可以打赢后给钱
讼费指当事人因启动司法资源而支付的一定费用。诉讼费作为重要的诉讼成本之一,不仅关系到诉权的行使,还会影响到诉讼方式的选择。当事人在决定起诉前,往往都会对诉讼费进行衡量考虑。另一方面,诉讼费用的收取、使用及管理,将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影响到司法廉洁以及审判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诉讼费可以退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该条是在《适用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完善,主要明确了法院应及时退还胜诉方的诉讼费用,保护了胜诉方的合法利益,同时也明确将败诉方不承担或无法强制执行到诉讼费用的风险归由法院及国家承担。因此,胜诉方当事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及时向法院主张退还诉讼费用。
三、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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