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是对公司权利的侵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泄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因此,许多单位(如it、科技、证券等金融行业)在招聘新人、引进科技骨干人才时,往往会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随着国内外企业在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日益增多,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比如通过电子邮件、软盘拷贝等手段,采取泄密、盗窃、间谍、占领等手段,行动更加隐蔽。
在实践中,间谍为了躲避攻击,有时会采用“合法”的方式进行掩盖,如利用商业秘密权利人招收人才的机会,窃取商业秘密并跳槽,或以“合法”转让的形式从研究机构获取商业秘密,以高薪挖走那些掌握商业秘密的人。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持有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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