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的控制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是否公开,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盈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
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赌场罪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
(3)代理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享。
什么叫网络赌博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赌博罪实质就是开设新型赌场行为,即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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