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效力
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有利于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节省交易成本。承租人优先购买的实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享有优先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等条件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出租人出卖租赁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如果出租人没不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卖了,或者在同等条件下没有卖给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三、原租赁合同期满次承租人拒不归还房屋怎么办
原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明确表示不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应该通知商铺的实际占有人,并给予次承租人一定合理期限,要求其腾退房屋。
此时,次承租人对商铺属于无权占有,应当将商铺返还。若其拒绝返还,属于侵犯出租人的所有权,出租人可以以排除妨害或返还原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主张次承租人迟延腾退房屋期间的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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