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间有以下关系: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可以由执行董事或公司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和常设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没有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董事会执行和执行的决定,是公司业务的常设机构。
在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只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不能代表公司。他应服从董事长的领导,贯彻董事会的决定,全面履行总经理的职责。
董事长(执行董事)的职权责任有哪些
在公司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是董事会机构的成员。一般来讲,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其职责如下:
(一)职权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的相应职权,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享有以下职权:
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5、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若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其行为代表公司,只不过此种情形下,董事长代表公司不是因为他是董事长,而是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法》列明的董事长的权限也就是主持董事会等,并没有规定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权力。董事长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其参与方式是通过董事会进行的。
(二)责任
董事长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有《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一般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公司法》第47条有关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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