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调入扬州市导游证变更手续
1、提供原所在市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导游人员跨省、跨城市调动证明;
2、扬州现场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3、《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均需加盖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公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5、红底二寸免冠工作近照三张(《申请导游证登记表贴二张,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名字及所属旅行社或单位)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与旅行社订立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旅行社为其缴纳“三金”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原件交验);
8、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9、导游员上岗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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