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二,违约责任原则上是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三,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
第四,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合同债权人所受的财产损失。因而,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对违约方当事人适用的是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财产性民事责任的形式,而不适用于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民事责任形式。
因此可以依照订车合同中的约定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并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宽限期内交车,如果宽限期已过,对方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或者适当变更合同,要求对方交付其他同种类或相似种类型号的轿车,以完成对合同的履行。也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所以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和经销商签订正式购车合同,并且约定违约责任;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至少也应要求商家在定金收据上注明交车时间。如果到时对方无法供车,则可按照事先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按照《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的规定,由店方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