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构成条件,具体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2、客观上,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情节严重的;
3、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仍故意伪造;
4、本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
判断是否构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如下: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字样、注册商标标志、核准注册的名称等的物质载体,如商标纸、商标片、商标织带等。它是表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显著特征的识别标志,包括:
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装磺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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