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因私事前往外国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
交验原件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2、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需交验原件,其中16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及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验。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取号。申请人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的,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申请接收。申请人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登记;
3)登记。申请人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5)申请编号。申请人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6)收件凭证。无。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梅县区新城府前大道(梅县区人民广场侧)梅县区文体中心三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一?鉴于新版(97版)护照的印制质量、防伪性能及签发技术要求等较旧版本(92版)护照均有提高,护照印刷、制作材料、签发设备及管理等费用也需相应增加的实际情况,同意新版护照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100元,调整到每本200元(包括印制、签发、管理以及新技术开发研究等各项费用)。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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