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简介
(一)申请手续、条件查询
(二)申请情况查询
(三)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二、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手续
输入证件号码→输入出生日期→选择签注种类→确认投递信息→完成申请
(一)申请条件:
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大于3个月加20天;
(二)申请指南:
1、点击“个人旅游再次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2、请使用数字键盘输入“证件号码”和“出生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19780101);
3、点击右下方的“继续申请”进入签注选择界面;
4、请输入正确的联系电话;
5、请仔细审查申请信息。申请信息有误的,请点击“上一步”重新输入;需修改速递信息的,请点击“修改速递”确认收件人姓名及投递地址;申请信息无误的,请点击“确认申请”,并取受理回执,如需修改历史投递地址,请在交证时提出;
6、请持回执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收费处缴费,并递交证件。
(三)特别提示
属登记备案人员的,请在交证时提交你的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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