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1、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
2、该公证书能否撤销的关键就转化为该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同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让公正更加真切
为什么我们的执行法官尽心尽力,当事人仍有诸多的不满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也是婺源法院党组一班人深思的一个问题。
问题仍是我们自身的工作不是尽善尽美,一宗案件从立案开始,执行法官所做的工作就不被债权人知晓,债权人参与整个程序运作的机会不多。因此,案件执结了,债权人对已实现的债权不是明明白白,案件执行不能,债权人对其中的原因往往是稀里糊涂,这怎么能怪当事人呢占翔院长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于是,治理执行难的第三剂猛药又被开出一一治糊。
要让公正来得明明白白,要让公正变得实实在在,从此,执行信息反馈制,听证执行制,执行举证制,财产申报制相继推出,一座展示执行公正的平台被搭建起来。改变了债权人一纸申请执行报告将案件送至法院,坐等受领债权,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清的弊端。
每当当事人一到法院申请执行,只要批准立案,立案庭就会向其发送一份执行举证通知书和执行举证提示,提示其应就被执行人的下落,其财产状况进行举证,从一开始就为债权人参与整个执行的过程打下基础。
对于被执行人而言,法院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其同时就会收到一份财产申报通知书以及一份申报提示,并警告其拒不申报,不如实申请,逾期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再次为债权人监督,了解法院执行过程拓宽了渠道。
除此以外,当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时难以查明,而债权人又认为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裁判义务的能力,或执行法官认为案件应当中止、终结执行,或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条件时,则应当召开执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让双方当事人畅所欲言,互相沟通有无,执行法官居中听取意见,不时进行询问,尽最大努力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使法院和当事人双方在这座公正的平台上越走越近。
而对债权人对法官的工作表示不满,不断地催促执行,或案件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则庭长便会指定主执行员向债权人出具执行案情反馈书,将本案所查明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已适用的执行措施,以及不能执结的原因全面向债权人进行反馈,债权人凭此反馈报告使对执行法官的工作一目了然,从而,促使其对执行不再心存疑虑,对因交易风险而导致的执行不能也能表示接受。
近一年里,该法院向债权人制发执行案情反馈报告110份,其中认为法院已穷尽执行手段,同意案件中止,终结执行,自愿向法院申领债权凭证的占85%以上,只有少数案件则是认为法院仍未尽全力,应深入调查,加大执行力度,这部分案件的主执行员同时又有了更明确的思路,给尽快执结创造了条件。
公正平台的搭建,使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全面了解,也让当事人对执行公正有了切身的感受。现如今,执行的程序公正理念已深入全体执行人员的内心,并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反响,用一句金融系统的业内人士的话来讲,我不看你们要回了多少债权,但我要看你们的工作究竟做得怎样同时,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发展,全院1--8月份,共执结327件,执结标的额计人民币1707万元,执行率达到了82%。与过去明显不同的是,如今当事人对法院理解的多了,怨言、牢骚少了,申请执行人大多能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通过公正执行得到化解,在所执结的案件当中,强制执行结案只占28%,大部分案件通过说服教育而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得到结案。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老百姓的意见就是婺源法院打造这座公正的平台的初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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