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女兵征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该校的证明。另外,参加报名女青年均携带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党员应开具单位或学校组织部门证明信。据悉,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今年青岛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其中,户口在城镇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户口在农村的,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70%。义务兵到当年国家确定的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现役的,其家属享受的优待金按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等,这也成为高校学生报名参军的原因之一。
青岛女兵征集条件在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年底征集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依据其综合评定分数高低,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以根据征集公告直接前去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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