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壁挂炉采暖补贴:3900元设备购置+900元燃气补贴
石家庄作为河北省会,空气污染形式极为严峻,治理散煤污染的任务很重。在2016年6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详细说明了煤改气的补贴政策。具体是:
对实施“煤改气”的居民分散燃煤采暖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生活和燃气采暖初装费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
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6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当年每户给予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2016年至2017年采暖季,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力争实现分散采暖无煤化,县城建成区实现分散采暖洁净燃料替代,省会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20万吨以上。而且,期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不仅每户补贴3900元,用于初装费、采暖设备等,而且每使用1立方米天然气还可补贴1元,最高900元。
实施补贴的具体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的范围包括:东三环路、南三环路、西三环路及北延至京昆高速公路交会处、京昆高速公路向北至滹沱河交会处、滹沱河向东与原京港澳高速公路交会处、原京港澳高速公路向南与石黄高速公路交会处、石黄高速公路向东与东三环路交会处围合的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机关事业单位。
除了上述政策外,石家庄还为城市区域“煤改气”的居民提供50多种型号的燃气采暖热水炉。
邢台“一城五星”壁挂炉补贴:连续三年对壁挂炉用气补贴900元
邢台市为确保不增加居民用气采暖的负担,提高居民用气采暖的积极性,邢台市对“一城五星”煤改气居民采暖期实行用气(电)价格补贴。具体如下:
一、补贴范围:“一城五星”8个县(市、区)列入煤改气工程改造计划并完成的居民,以及2015年“三区一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邢台县)完成煤改气工程改造的居民。
二、执行时间: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2016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补贴时段为每年采暖期(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
三、补贴政策:针对用气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给予居民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90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保定、廊坊等禁煤区:农村采暖主要配备壁挂炉每年用气补贴1200元
在2016年10月,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禁煤区范围和具体补贴政策。
具体为: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涉及保定、廊坊市18个县(市、区),包括1个城市建成区、14个县城建成区(含404个城中村)和3345个农村(约105.4万户)。
农村气代煤具体补贴政策为:
设备购置补贴70%: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在农村具备煤改气的地方,户内生活采暖主要配备燃气壁挂炉。由保定、廊坊市明确技术标准,组织各县(市、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设备厂家及型号、价格,农户在选定的厂家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由设备厂家负责安装运行维护。户内其他采暖配套设施,由农户自行负责。
核定补贴用气量。测算“气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气量,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给予补贴。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