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志,我想请你帮我咨询一件事7日,在涪陵城实验转盘附近,本报记者在行动活动现场,家住涪陵城高笋塘路5号附近的罗先生向记者诉说烦心事。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与朋友合伙开公司,双方因支付销售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不知这事该如何处理?
为此,记者9日咨询了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中秀。黄中秀律师说,双方对支付费用的约定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合同,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单方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双方或一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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